(一)、露天矿山分层开采结构特点:1、自上而下分层顺序开采,是在不分台阶开采的情况下,目前能够保证开采安全的唯一可行的开采方式。 由于该开采方式不分台阶,可以省去上山公路的修筑,节省大量的投资,适合小型露天采石场规模小、采掘设备简单、赢利能力弱的特点。
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(第67号)非煤矿山企业安全 《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》第 512 条及 39 号令第十五条中均要求:露天开采应遵循自上而下的开采顺序,分台阶开采。 同时,针对部分地区小型露天采石场受地形地质条件限制,无法实现台阶开采的情况, 39 号令第十五条中规定:不能采用台阶式开采的,应当自上而下分层顺序开采。
露天矿山全面实行分台阶(分层)开采和中深孔爆破、机械铲装、机械二次破碎。地下矿山、露天矿山、尾矿库、选矿厂以及地质勘查和采掘施工单位必须全面完成安全标准化建设。
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(试行)解读 不能采用台阶式开采的,应当自上而下分层顺序开采”。 除小型露天采石场以外的露天矿山外,都应遵守《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》( GB 164232006 )第 512 条规定:“露天开采应遵循自上而下的开采顺序,分台阶开采,并坚持‘采剥并举,剥离先行’的原则”。
露天矿山应当采用台阶式开采,不能采用台阶式开采的,应当自上而下分层顺序开采。分层开采的分层高度、最大开采高度(第一分层的坡顶线到最后一分层的坡底线的垂直距离)和最终边坡角由设计确定,实施浅孔爆破作业时,分层数不得超过6个,最大开采高度不得超过30米;实施中深孔爆破作业
转载时,请标注文章来源:http://http://www.shashijijiage.com/news/11793.html